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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 4715-93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代替GB4715-84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hest sensitive point type fire detector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以下简称探测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根据散射光、透射光原理(光电感烟)和电离原理(离子感烟)工作的探测器。其他环境中安装的、根据其他原理工作的探测器,除特殊技术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GB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GB
2423.1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Kc:接触点和连接件的二氧化硫试验方法
GB 6113
电磁干扰测量仪
3 技术要求
3.1当被监视区域发生火灾,其烟参数达到预定值时,探测器应输出火灾报警信号,同时启动探测器的报警确认灯或起同等作用的共他显示器,显示信号应予保持,直至手动复原为止。
3.2 探测器应装配网眼最大尺寸不大于1mm的网织品或采取其他预防昆虫进入的措施。
3.3 探测器应耐受住本标准第4章所规定的各项试验,并满足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的一般要求
4.1.1 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是型式试验,探测器试验按附录A规定进行。
4.1.2 可复位探测器按附录A规定试验。不可复位探测器按附录B规定试验。
4.1.3 探测器在试验前均需进行外观检查,符合下述要求时,方可进行试验:
a、表面无腐蚀、涂覆层剥落、起泡现象,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b、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结构无松动。
4.1.4 如在有关条款中没有说明时,则各项试验均应在下述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
15~ 35℃
相对湿度
45%~75%
气压
86 ~106 kPa
4.1.5
如果某项试验要求探测器接通电源,则探测器应按制造厂提出的要求或提供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
4.1.6
如在有关条款中没有说明时,则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均应为土5%。
4.1.7
如果探测器的动作温度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确定,试验时应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将探测器的动作温度分别设置到最大、最小极限值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满足有关条款要求。
4.2
响应时间试验
4.2.1 目的
检验定温、差定温探测器的响应时间及确定灵敏度级别,检验差温探测器的响应时间。
4.2.2 方法
4.2.2.1 最大和最小响应时间方位的确定
将探测器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标准温箱(见4.2.4)内,并连接到控制和指示设备上,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标准温箱气流初始温度为25℃,流速为0.8土0.1m/s的条件下,以10℃/min的升
温速率升温,记录响应时间(测温元件开始升温到探测器动作的时间间隔),测量误差为0.5s。试验共做8次,每试验1次,探测器应按同一方向绕其垂直轴线旋转450。
将探测器的最大和最小响应时间的方位记录下来。
注:1)控制和指示设备可以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专用试验设备。
4.2.2.2 响应时间试验
将探测器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标准温箱(以下简称温箱)内,并连接到控制和指示设备上,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温箱气流初始温度为25℃、流速为0.8士0.1m/s的条件下,定温、差定温探测器均分别以
l、3、5、10、20、30℃/min的升温速率升温;差温探测器分别以5、10、20、30℃/min的升温速率升温,记录响应时间,测量误差为0.5
s。对于每种升温速率,探测器都要在其最大和最小响应时间方位上进行试验,
4.2.2.3 用于环境试验的校验
a. 可复位探测器
按附录A表Al规定,将探测器(不包括已做响应时间试验的探测器)分成对,在最大响应时间方位上,每对探测器中的一只以3℃/min(差温探测器以5℃/min)的升温速率、另一只以20℃/min的升温速率测量响应时间。接着进行4.3-4.7条、4.10条、4.13-4.15条规定的试验。
b. 不可复位探测器
按附录S表Bl规定的探测器或热敏元件进行4.3-4.7条、4.10条、4.13-4.15条规定的试验。
4.2.2.4 定温、差定温探测器的动作温度试验
试验用两只探测器分别在最大和最小响应时间方位上进行。按4.2.2.2条要求,使温箱中的气流温度以不大于l℃/min的升温速率升到50℃,然后在升温速率不大于0.2℃/min的条件下继续升温直到探测器动作,将探测器动作时的温度值记录下来。
4.2.3 要求
4.2.3.1 定温、差定温探测器的响应时间(不包括按4.3-4.10条、4.13-4.15条试验后测得的响应时间)均应在表l规定的上下限之间,
4.2.3.2
定温、差定温探测器的灵敏度级别应按下述规定划分:
a.一级灵敏度
探测器的响应时间在表1所规定的I级灵敏度响应时间上、下限之间;
b.二级灵敏度
探测器的响应时间在表l所规定的II级灵敏度响应时间上、下限之间;
c.三级灵敏度
探测器的响应时间在表l所规定的III级灵敏度响应时间上、下限之间。
4.2.3.3 定温、差定温探测器在升温速率不大于l℃/min时,其动作温度应不小于54℃,且各级灵敏度的探测器的动作温度应分别不大于下列数值:
一级灵敏度
62℃;
二级灵敏度
70℃;
三级灵敏度
78℃。
此项要求在必要时按4.2.2.4规定试验。
表1
定温、差定温探测器的响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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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温速率
|
响应时间下限
|
响应时间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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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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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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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级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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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级灵敏度
|
|
℃/min
|
min
s
|
min
s
|
min
s
|
min
s
|
|
1
3
5
10
20
30
|
29
0
7
13
4
9
0
30
0
22.5
0
15
|
37
20
12
40
7
44
4
2
2
11
1
34
|
45
10
15
40
9
40
5
10
2
55
2
8
|
54
0
18
40
11
36
6
18
3
37
2
42
|
4.2.3.4
差定温探测器在起始温度25±5℃环境下min后,立即放入恒温54℃、气流速度为0.8±0.1m/s的温箱中30s内应动作。
4.2.3.5 差温探测器的响应时间(不包括按4.3~4.10条4.13~4.15条试验后测得的响应时间)应在表2规定的上、下限之间。
表2 差温探测器的响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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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温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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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时间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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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时间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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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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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
s
|
min
s
|
|
5
10
20
30
|
2
0
0
30
0
22.5
0
15
|
10
30
4
2
1
30
1
0
|
4.2.4 试验设备
检验探测器响应时间的试验设备是专用的标准温箱。温箱的风道截面为正方形,并有一个水平工作区域。探测器安装在风道工作区域的顶板上,并使它与风道的两个侧壁对称。
风道中的气流初始温度为25℃,气流流速在试验过程中应始终为0.8±0.1m/s。气流应能分别以1、3、5、10、20、30℃/min的升温速率升温;也能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上升到50℃,然后以不大于0.2℃/min的升温速率上升到80℃,测量误差为±2℃。应保证探测器附近的气流。
不受风道底面和侧壁的影响,探测器不应受到加热器的直接热辐射作用。
测温元件和探测器热敏元件的安装位置与风道顶板的距离应相等,并且测温元件在水平方向上位于探测器的迎风侧距探测器垂直轴线230mm处。测温元件时间常数应小于2s
.
应采用图1所示的开路形式的温箱或图2所示的闭路形式的温箱。

图1 开路温箱的风道示意图

图2 闭路温箱的风道示意图
4.3 振动试验
4.3.1 目的
检验探测器经受振动的适应性及其结构的完好性。
4.3.2 方法
将两只探测器底座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振动台上。
将探测器接到控制和指示设备上,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150~1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4.11
振动试验
4.3.1 目的
检验探测器经受振动的适应性及其结构的完好性。
4.3.2 方法
将两只探测器的底座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振动台上。
将探测器接到控制和指示设备上,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依次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在10~150~1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9.81m/s2的加速度幅1倍频程/min的扫频速率,进行一次扫频循环,检查有无危险频率。如有危险频率,则使探测器分别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的每个危险频率进行加速度幅值为9.81m/s2、持续时间为90±1min的定频振动试验;如无危险频率,则分别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频率为150Hz、加速度幅值为9.81m/s2、持续时间为90±1min的定频振动试验。
然后,按4.2条规定,在最大响应时间方位上,一只探测器以3℃/min(差温探测器以5℃/min)的升温速率,另一只以20℃/min 的升温速率测量响应时间。
4.3.3 要求
a.
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
试验后,探测器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c.
试验后,探测器响应时间的变化应不超过15%或10s,取大者。
4.3.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振动台和夹具)应符合GB2423.10中第3.1条规定。
4.4 冲击试验
4.4.1 目的
检验探测器经受非多次重复性机械冲击的适应性及其结构的完好性。
4.4.2 方法
将一只探测器和底座按其正常工作安装在冲击试验设备(见图3)的木梁底面的中心位置上,并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调整试验设备,使一个质量为1kg的圆柱形钢块从700mm高处沿导向装置垂直地跌落到木梁顶面中心部位,冲击面积为18cm2(允差为±10%),连续跌落2次。
按同样的方法对另一只探测器进行试验。
试验后,按4.2条规定,在最大响应时间方位上,一只探测器以3℃/min(差温探测器以5℃/min)的升温速率,另一只以20℃/min的升温速率测量响应时间。
图3
冲击试验设备图
4.4.3
要求
a、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试验后,探测器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c、试验后,探测器响应时间的变化应不超过15%或10s,取大者。
4.4.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见图3)主体是一个木梁支架装置。木梁材质可为柞木(或色木),截面尺寸为100mm×50mm。木梁窄面固定在两根宽度为50mm的柞木支脚上,支脚放在平的水泥地面上,并有足够的高度以不使探测器触及地面。支脚与木梁的纵轴成直角,两支脚的中心距为900mm。
4.5 碰撞试验
4.5.1 目的
检验探测器承受机械碰撞的适应性。
4.5.2 方法
将探测器和底座按其正常的工作位置安装在碰撞试验设备的刚性水平安装板上(见图4),并接通控制和指示设备,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有试验前应至少通电15min。
调整碰撞试验设备,使锤头碰撞面的中心能够从水平方向碰撞探测器,并对准探测器最易遭受破坏的部位。然后,以1.8±0.15m/s的锤头速度、2.7±0.1J的碰撞动能碰撞探测器。碰撞后,按4.2条规定,在最大响应时间方位上,一只探测器以3℃/min(差温探测器以5℃/min)的升温速率,另一只以20℃/min的升温速率测量响应时间。
4.5.3 要求
a.试验期间,探测器能够发出不可恢复的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如果不能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时,则探测器响应时间的变化应不超过15%或10s ,取大者;
c.
试验后,探测器与底座之间、底座与安装板之间不应松动或产生位移。
4.5.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见图4)主体是一个摆锤机构。摆锤的锤头由硬质铝合金ALCu4SiMg(经固溶、时效处理)制成,外形为具有一个斜的碰撞面的六面体。锤头的摆杆固定在带球轴承的钢轮毂上,球轴承装在硬钢架的固定钢轴上。硬钢架的结构应保证在未安装探测器时能够使摆锤自由旋转。
锤头的外形尺寸为长90mm、宽76mm、高50mm。锤头斜切面与锤头纵轴之间的夹角为60±1°,锤头的摆杆外径为25±0.1mm,壁厚为1.6±0.1mm。
锤头的纵轴距离旋转轴线的径向距离为305mm,锤头的摆杆轴线要保证与旋转轴线垂直。外径为102mm,长为200mm的钢轮毂同心组装在直径为25mm的钢轴上。钢轴直径的精度取决于所用的轴承尺寸公差。
在钢轮毂与摆杆相对的方向上装有两个外径为20mm、长为185mm的钢质配重臂,其伸出长度为150mm。在两个配重臂上装一个位置可调的配重块,以便使锤头与配重臂平衡。在钢轮毂的一端上装一个厚12mm、直径为150mm铝合金滑轮,在滑轮上缠绕一条缆绳,缆绳的一端固定在滑轮上,另一端系上工作重锤。
安装探测器的水平安装板由钢架支撑着。安装板可以上下调整,以便使锤头的碰撞面中心从水平方向碰撞探测器,如图4所示。
在使用试验设备时,首先要按图4所示调整探测器和安装板的位置,调好后,把安装板紧固在钢架上,然后摘下工作重锤,通过调整配重块,平衡摆锤机构。调整平衡后,把摆杆拉到水平位置上,系上工作重锤,当摆锤机构释放时,工作重锤将使锤头旋转
3π/2rad碰撞探测器。工作重锤的质量为:
0.552/3πr
式中:r——滑轮的有效半径,m。
当r
为75mm时,工作重锤质量约为0.78kg,锤头质量约为0.79kg。

图4 碰撞试验设备图
a—
安装板;b—探测器;c—锤头;d—摆杆;e—钢轮毂;
f—球轴承;g—转动270°;h—工作重锤;j—配重块;
k—配重臂;I—滑轮
4.6 腐蚀试验
4.6.1 目的
检验探测器抗腐蚀的能力。
4.6.2 方法
试验时,将探测器和底座按其正常工作位置固定在一个温度40±2℃、SO2浓度25±5ppm(体积比)、相对湿度90%~95%的试验箱中经受21d试验。
试验期间探测器不通电。装卸探测器时,其上应无凝露现象。
试验结束后,使探测器和底座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7d。
在探测器与连接导线连接完好的情况下,按4.2
条规定,在最大响应时间方位上,一只以3℃/min(差温探测器以5℃/min)的升温速率,另一只以20℃/min的升温速率测量响应时间。
4.6.3 要求
试验后,探测器响应时间的变化不超过15%或10s
,取大者。
4.6.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2423.19中附录规定。
4.7 低温试验
4.7.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低温环境下使用的适应性。
4.7.2 方法
将两只探测器与控制和指示设备接通,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温度为15~25℃、相对湿度不大于70%的条件下保持1h,然后放置到温度为-10±3℃/min的低温试验箱中稳定2h(探测器在试验箱中不应有结冰现象)。
低温稳定期结束后,关断控制和指示设备,取出探测器,在温度为15~25℃、相对湿度不大于70%的环境中恢复1~2h,然后按4.2条规定,在最大响应时间方位上,一只探测器以3℃/min(差温探测器以5℃/min)的升温速率,另一只以20℃/min的升温速率测量响应时间。
4.7.3 要求
a.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故障或火灾报警信号;
b.试验后,探测器响应时间的变化应不超过15%或10s
,取大者。
4.7.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低温试验箱)应符合国家标准GB2423.1中第4章规定。
4.8 高温响应试验
4.8.1 目的
检验在高温环境下定温、差定温探测器的响应时间及差温探测器使用的适用性。
4.8.2 方法
4.8.2.1 定温、差定温探测器
将探测器与控制和指示设备接通,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放入温箱,在风道气流初始温度为25℃。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上升到50℃的条件下稳定1h
后,按4.2条规定,在最大响应时间方位上以5℃/min的升温速率,测量响应时间。
4.8.2.2
差温探测器
将探测器与控制和指示设备接通,使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放入温箱,在风道气流初始温度为25℃,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上升到50℃的条件下稳定2h 后,按4.2条规定,在最大响应时间方位上,一次以5℃/min的升温速率,另一次以20℃/min的升温速率测量响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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