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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警阀组安装
5.3.1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应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5.3.2 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2.1
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5.3.2.2
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5.3.2.3
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5.3.3 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3.1
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5.3.3.2
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而且是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5.3.4 干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4.1
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5.3.4.2
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mm的清水;
5.3.4.3
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
5.3.4.4
气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3.4.5
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
5.3.4.6
加速排气装置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有防止水进入加速排气装置的措施;
5.3.4.7
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5.3.4.8 下列部位应安装压力表:
(1)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
(2)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上;
(3)加速排气装置上。
5.3.5 雨淋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3.5.1
电动开启、传导管开启或手动开启的雨淋阀组,其传导管的安装应按湿式系统有关要求进行;开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
5.3.5.2
预作用系统雨淋阀组后的管道若需充气,其安装应按干式报警阀组有关要求进行;
5.3.5.3
雨淋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观测和操作;
5.3.5.4
雨淋阀组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安全开启和便于操作;
5.3.5.5
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5.4 其它组件安装
5.4.1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15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6m;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5.4.2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4.2.1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5.4.2.2
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5.4.3 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
5.4.4 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且应确保无渗漏。
5.4.5 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内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
5.4.6
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2倍。
5.4.7 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动。
5.4.8
末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