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安全科普
消防常识
消防法规
产品标准
火灾案例
火场逃生

安防科普
安防常识
安防法规
产品标准

防雷科普
雷电常识
防雷法规
产品标准

综合布线
一般常识
国家标准
产品标准

论文精选
    有关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备用量的探讨
    有关变压器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探讨
    气溶胶灭火系统的特点及应用
    浅谈计算机房及电子设备房气体来火剂的选用


第三章 规划布局与选址

 第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 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7km2
    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4km2
  二、特勤消防站兼有责任区消防任务的,其责任区面积同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第十二条 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设在责任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
  二、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三、责任区内有生产、贮存易然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部位一般不应小于200m。
  四、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城镇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宜为10~15m。
 第十三条 设在综合性建筑物中的消防站,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湖南狮门安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此网站由狮门安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网络部制作维护
                   地址:长沙市芙蓉南路名城A座702、704室    电话:0731-5227777 5228888 5229999
                   传真:0731-5230000                      Email:
shmen@shmen.com
                   网址:http://www.shm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