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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厂区地下氧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
物等及其他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净距
厂区地下氧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等及其他
地下管线之间最小净距 附表3.1
续附表3.1
注:①氧气与同一使用目的的乙炔、煤气管道同一水平敷设时,管道间水平净距可减少到0.25m,但在从沟底起直至管顶以上
300mm高范围内,应用松散的土或砂填实后再回填土。
②氧气管道与穿管的电缆交叉时,交叉净距可减少到0.25m。
③本表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净距的规定,是指埋地管道与同一标高或其上的基础最外侧的最小水平净距。
④敷设在铁路及不便开挖的道路下面的管段,应加设套管,套管两端伸出铁路路基或道路路边不应小于1m;路基或路 边有排水沟时,应延伸出水沟沟边1m。套管内的管段应尽量减少焊缝。
⑤表列水平净距:管线均自管壁、沟壁或防护设施的外沿或最外一根电缆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 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铁路自轨外侧算起。
⑥表中管道、电缆和电缆沟最小垂直净距的规定,均指下面管道或管沟外顶与上面管道管底或管沟基础底之间净距。铁 路钢轨和道路垂直净距的规定,铁路自轨底算至管顶;道路自路面结构层底算至管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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